孙哲文则疲于应对,但始终坚守两点:1.与兰彩儿素无瓜葛;2.对艾琳等人当晚行踪不知情。
他知道,对方在等,等所谓的“同伙”被抓获或“招供”,等更“有力”的证据被“发现”,或者……等某个时间节点的到来。
下午两点左右,审讯室外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和脚步声。很快,门被敲响,一名年轻民警探头进来,对胡队使了个眼色。
胡队眉头一皱,起身走到门口,低声交谈了几句,脸色明显沉了下来。他回头看了孙哲文一眼,眼神复杂,随即对记录员交代一句“看好他”,便快步走了出去。
走廊里,气氛有些不同寻常。几名穿着与本地警服略有差异、胸前别有省厅标识的干警,正陪同一位身着深蓝色行政套裙、神色冷峻的年轻女性,站在不远处。正是刚刚抵达宋州的省公安厅督察组副组长,柳如月。她身边还跟着她的助手,以及张绍衡律师。
胡队走到近前,勉强挤出笑容:“柳处,您怎么亲自到这儿来了?一路辛苦,我们陈支队长在楼上办公室等您汇报工作……”
“胡副支队长,”柳如月打断他,公事公办道,“汇报工作不着急。我接到群众反映和律师申诉,称你们在办理兰彩儿案件中,对嫌疑人孙哲文的传唤和审讯,可能存在程序瑕疵和超时羁押问题。按照督察条例和相关规定,我需要现场了解一下情况。”
她目光平静地扫了一眼紧闭的审讯室门:“孙哲文人在里面?传唤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?传唤手续、权利义务告知书、体检记录,这些材料我要看一下。另外,根据规定,连续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,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,必须办理延长手续并通知家属或单位。这些,你们都做到了吗?”
一连串的问题,直指程序要害。胡队脸色有些难看,解释道:“柳处,兰彩儿是公众人物,案件社会影响大,我们也是压力很大,想尽快突破……孙哲文是重要关联人,他那些同伙都跑了,就他在,我们……”
“同伙跑了?”柳如月敏锐地抓住关键词,“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同伙吗?有通缉令吗?还是仅凭推测?胡副支队长,办案要讲证据,讲程序。情绪和压力,不能代替法律。我现在要见孙哲文本人,并查阅相关法律文书。请配合。”
她的语气并不严厉,但那种来自上级机关、且占着程序理据的压迫感,让胡队难以硬顶。他知道这位柳处长背景深厚,此行更是代表省厅督察组,直接冲突没有好处。
“这……柳处,案卷材料在办案人手里,我让人去取。至于见孙哲文……他正在接受询问,案情重大,是不是……”胡队还想拖延。
“我以省厅督察组的名义,现在就要见他。这是例行督察,了解嫌疑人权利保障和执法规范情况,与案情侦办本身并不冲突。还是说,你们有什么不能让我看的?”柳如月上前一步,直视胡队,寸步不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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