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群被打散后的第二天,王谦没有急着去追那些逃散的狼,而是带着老林和黑皮,在营地附近的一处避风山崖下,找了个干燥的岩洞,点起一堆篝火,准备好好休整一天。
连续几天的奔波和战斗,让所有人都疲惫不堪。黑皮靠在岩壁上,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。老林也半闭着眼睛,有一下没一下地往火里添柴。白狐趴在王谦脚边,耳朵偶尔动一动,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。
王谦却没有睡意。他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,借着火光,将这几天观察到的情况一一记录下来。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——每次进山,都要把看到的、听到的、想到的记下来。这些年下来,笔记本已经攒了厚厚一摞,每一本都是牙狗屯猎人智慧的结晶。
“狼群,十二至十五只为一群,多则二十余只。头狼为群中之首,体型最大,毛色最深,号令群狼,莫敢不从。头狼死,群狼争之,胜者为王,败者或死或逃……”
他写得很慢,一笔一画,像是在雕琢一件器物。写到“狼性多疑,嗅觉极灵,能闻人味于数里之外”时,他停下笔,想起昨天在山梁上被那三只狼从背后逼近的情景,心里还是一阵后怕。要不是白狐提前发现,他们三个今天怕是已经喂了狼了。
“老林叔,”王谦合上笔记本,看向靠在火堆旁打盹的老林,“你说狼这东西,怎么就那么精呢?昨天那三只狼,明明被咱们打散了,怎么还能绕到后头来?”
老林睁开眼,往火里添了根柴,慢悠悠地说:“狼这东西,跟人一样,有脑子。不,比人还有脑子。人有时候犯糊涂,狼不会。它们打一次仗,能记住一辈子。”
他顿了顿,像是在回忆什么遥远的事情。“我年轻那会儿,有一次跟俺爹进山打猎,碰上一群狼。俺爹打死了头狼,剩下的狼跑了。可从那以后,只要俺爹进山,那群狼就跟在后头,不远不近地跟着,也不动手,就那么跟着。跟了整整三年。”
黑皮不知什么时候醒了,听得入神: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啊,”老林叹了口气,“有一年冬天,俺爹一个人进山,回来的路上摔了一跤,把腿摔断了。那群狼闻着血腥味儿就来了,围着他转了一宿。等俺们找到他的时候,人已经……”老林没有说下去,只是又往火里添了根柴。
岩洞里安静了下来,只有柴火噼啪作响的声音。
王谦心里沉甸甸的。狼的记仇,他从小就听老人说过,可直到今天,才真正体会到其中的分量。昨天打死的那只黑狼,是这群狼的新头狼。剩下的那些狼,会不会也像老林说的那样,记住他们,记住牙狗屯,然后年复一年地跟在后面?
“所以啊,”老林打破沉默,“打狼不能光打死头狼,得把它们打怕了,打散了,打到一个都不敢再靠近。不然,后患无穷。”
王谦点点头,又翻开笔记本,在刚才写的那段话患。”
写完这行字,他又问:“老林叔,你说狼群是怎么选头狼的?是看个头大,还是看本事?”
老林想了想:“都看。个头大,能打,能带着狼群找到吃的,这样的狼才能当头狼。不过最重要的是脑子好使。有的狼个头不大,可精明,知道什么时候该打,什么时候该跑,这样的狼也能当头狼。昨天那只黑狼,就是这种。它个头不算最大,可最凶,最狠,所以别的狼都服它。”
王谦若有所思。这跟人不是一样吗?一个屯子的当家人,不也得能打、能找食、脑子好使?
他想起父亲王建国说过的话:当猎人,不光要会打枪,还得会看山、看水、看天、看兽。看得多了,心里就有数了。当家人也一样,得看得远,想得深,才能带着大伙儿过好日子。
“谦哥,”黑皮突然开口,“你说狼为啥要成群结队地活动?自己一个多自在,想上哪儿上哪儿。”
王谦笑了笑:“你一个人进山,心里不慌?”
黑皮挠挠头:“那倒是,一个人进山,总觉得后脊梁骨发凉。”
“狼也一样。”王谦说,“单打独斗,狼打不过熊,打不过豹子,甚至连野猪都打不过。可一群狼就不一样了,它们能围猎熊瞎子,能跟豹子抢食,能把野猪群追得满山跑。这就是团结的力量。”
老林点点头:“谦儿说得对。狼最厉害的不是牙,是脑子,是团结。一群狼,能打比自己大十倍的猎物。人也是一样,一个屯子的人拧成一股绳,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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