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毕竟是一件关乎常氏集团未来生死存亡的大事,他不能草率地做出决定。
不过,常志铭也打算给常乐更多锻炼的机会。
把她安排到常律之前待过的薪火文学,让她从一个编辑做起。
常志铭的安排很公平,常律也没有反对。
他觉得,让常乐去体验一下自己曾经受过的苦也挺好的。
常乐可不知道他的想法,她觉得做一个编辑还挺有意思的。
她没有像常律一样,每天坐在工位上苦大仇深的,把自己和周围的人弄得都很不自在。
她性格活泼,短短几天,就跟部门的人都混熟了。
也没有端着千金小姐的架子,反而工作用心卖力。
连部门主管都对她赞誉有加,觉得她比常律要好多了。
常志铭对此颇感欣慰。
常乐上任后,接手的任务就是收拾常律之前留下的一些烂摊子。
常律之前签了几本书,本来是要出版和影视化的,但他一直消极怠工,这些工作也就搁置了。
常乐兴致满满地从常律之前留下的文件里找到了那几本书。
其中,有一本叫《小玫瑰》的书引起了她的兴趣。
这本书的作者她并不陌生,是干霄凌云,曾经名盛一时的作家。
但他现在好像已经停笔了,很久没有出新作品了。
常乐之前一直是他的忠实读者,突然读到了一本新的作品,嘴角都忍不住上扬。
她花了几天的时间,把这本书认真看完了,并且写了一份报告,跟部门主管说自己想尽快出版这本书。
部门主管同意后,常乐就马不停蹄地去做这件事了。
等好不容易跟出版社和发行商那边沟通好后,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。
当这本书印刷好,即将上线的前几天,常乐给云不羡打了个电话。
“云姐姐,我成为编辑后的第一本书马上要出版了!”
云不羡早就从徐慧兰那里知道了,常乐现在已经在薪火那边工作了。
听到她兴高采烈的分享,也替她开心。
“是吗?阿乐好厉害。”
常乐捧着脸,笑得跟个傻子似的。
她嘿嘿笑了一阵,才开始跟云不羡介绍起新书的情况。
“云姐姐,这本书是我以前很喜欢的一个作家,干霄凌云写的。”
“他已经好久没有出新书了,我想,这次肯定能卖得很好!”
听到干霄凌云这个名字,云不羡眉心一跳。
跟霍廷霄在一起久了之后,她都快忘了,他曾经还是一个写过不少书的作者。
“不过这次的新书跟以前的风格差别有些大,也不知道读者买不买账?”高兴完,常乐又陷入了忧虑。
她情绪转变得突然,云不羡好笑地安慰道:“别担心,只要前期宣传好了,一定能吸引到不少读者的。”
常乐点点头,“嗯。”
忽然又想起什么,问道:“对了,云姐姐,你之前看过干霄凌云写的这本新书吗?”
“要不要我发你一份?”
她记得云不羡也是干霄凌云的忠实读者,便顺口问了一句。
云不羡揉了揉眉心。
她记忆中好像是有这么一段来着。
当时,她是从常律那拿到的书稿。
但事情过去太久,她对那本书的印象有些模糊了。
于是,她对常乐道:“好啊,那你发完一份吧,正好我平时不拍戏无聊时可以看看。”
电话挂断后,不久,常乐便将一份排版好的电子版文稿发给了她。
云不羡打开电脑,点开那份文件后,一个红色的封面映入眼帘。
她的眉眼沉了几分。
因为这本书的封面背景正是一座玫瑰墓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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