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场之上。
校尉陆霄臣身披铁甲,手按长刀,看着麾下一百五十名彪悍骁勇的府兵,颇有点踌躇满志。
郑同光、孔维则、于思齐、樊云松等心腹立于陆霄臣身后,要么嘴角噙着冷笑,要么眼中露出杀机。
樊云松就是林策那队士卒的原队正,职位被顶替后,他瞬间变成了光杆司令。
这巨大的落差,令他几欲吐血。
在家养了几天病,得知校尉要对付那厮,樊云松立马恢复元气,主动请缨打头阵。
郑同光、孔维则、于思齐自不用说,都是陆霄臣左膀右臂,和后者有着过命交情。
若非他们倾力相助,陆霄臣又怎能入得雁门公青眼,并把手下军队经营得像铁桶一般呢。
“稍后演武开始,你们就带着士卒围攻林策,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将那厮干掉。”
陆霄臣神情冰冷,从嘴里吐出的每个字,都带着森冷寒意:“雁门公已经跟威远侯打过招呼,无论发生什么,威远侯都会给我等主持公道。”
说到这里,他语气一顿:“当然,要做得利落点,别被定国公抓住把柄。”
万一留下把柄的话,那就麻烦了。
定国公肯定会趁机发难,把他一撸到底,进而破坏雁门公的布局。
哪怕陆霄臣再胆大包天,肆意妄为,也不认为自己够格与定国公打擂台。
所以,不但要解决林策,还要封住麾下士卒的嘴。
唯有咬死是演武过程中出现意外,不给定国公借口发难,他们方能安然脱身。
风险确实很大,但是值得!
一想到林策那恶心的嘴脸,陆霄臣便牙根发痒,怒气盈胸,恨不得把对方剁成肉酱。
“那厮勇力过人,等闲士卒近不了身。”
郑同光皱眉道:“万一被他逃了怎么办?”
“所以才要你们亲自动手。”
陆霄臣从未小觑过林策,短短数日之间,便俘获士卒的忠心,此辈绝不寻常:“战阵厮杀,个人勇武再厉害又怎样?难道他还能刀枪不入吗?”
“我已经告诉他,演武乃是同袍切磋,不必着甲,以有甲对无甲,又是围攻,他怎么逃出去?”
郑同光默默点头,也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。
“校尉,快看,是不是那厮来了?”樊云松眼尖,忽然指着校场另一端道。
陆霄臣眯眼望去,果然看见一队士卒,正大踏步往这边走来。
距离又远,阵型又密,他无法辨认出谁是林策。
“你们看见那个小婢养的没?”
铁甲的反光刺得陆霄臣眼疼,他没来由地有些不安,偏头询问四个心腹。
“没看见。”
“那队士卒确实是林策手下的,但他本人好像不在。”
“察觉到不对劲,逃跑了?”
“领头的那人我认识,他叫顾武槐......”
四个心腹交头接耳,窃窃私语。
陆霄臣眉毛紧皱,不安感愈发强烈:“他们是谁指挥的?为什么穿着甲?”
“校尉放心,我去拦住他们。”
仗着自己是前任队正,在士卒中间威望很高,樊云松大包大揽,迎上前去。
“顾武槐,汝等打算作甚?”
他挺胸凸肚,迈着鸭子步,拿出曾经的骄横气势,大声喝道:“乃公命令你们停下。”
被喊到名字的顾武槐置若罔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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