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者是人情。
后者是本事。
人情会变。
本事不会。
他回到出租屋。
换了衣裳。
在现代这边坐了一会儿。
然后他想起一件事。
他前两天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。
看到文具区有一排钢笔。
很普通的那种。
十块钱一支。
黑色的笔杆。
金属笔尖。
0.5毫米的出墨口。
他当时拿起来看了一眼。
然后放下了。
但他心里记了一下。
因为他想到了李丽质每天写字。
她用毛笔。
毛笔写字慢。
要研墨。
要蘸墨。
要等干。
写一页纸要花好长时间。
特别是上次帮他抄方略的时候。
三十七页宣纸。
写了两个时辰。
手腕都写酸了。
如果用钢笔。
速度至少快三倍。
不用研墨。
不用等干。
拿起来就写。
放下就好了。
陆辰站起来。
走到桌前。
翻了翻抽屉。
他上次买了一支。
就扔在抽屉里。
还没拆封。
他把钢笔拿出来。
拆了包装。
装了一管墨囊。
在废纸上试了两下。
出墨很顺。
线条细而匀。
好。
他拿着钢笔走到分界线旁边。
李丽质在那边。
她又在写她的小本子。
“长乐。”
“嗯?”
“你过来一下。”
李丽质抬头看了他一眼。
然后她走过来。
站在分界线旁边。
陆辰把钢笔递过去。
“给你的。”
李丽质看着他手里的东西。
一根黑色的细管。
比毛笔细得多。
比毛笔短得多。
金属的尖端在油灯光下闪了一下。
“这是什么?”
“笔。”
“笔?这也是笔?”
“嗯。我那边的笔。不用研墨。不用蘸。拿起来直接写。”
李丽质接过来。
她拿在手里。
翻来覆去地看了看。
很轻。
比毛笔轻多了。
笔杆光滑。
手感冰凉。
“怎么用?”
“把这个盖子拔掉。”
她拔掉了笔帽。
露出了笔尖。
银色的。
小小的。
像一片薄薄的柳叶。
“然后呢?”
“直接写。跟毛笔一样。尖朝下。在纸上画。”
李丽质拿着钢笔。
走到她的书桌前。
她拿了一张空白的宣纸。
把钢笔放在纸上。
轻轻画了一道。
一条细而匀的黑线出现在了宣纸上。
李丽质的眼睛亮了。
那种亮不是普通的亮。
是那种“发现了新东西”的亮。
是那种小孩子拆礼物时候的亮。
她又画了一道。
又一道。
然后她开始写字。
她写了一个“棉”字。
繁体的。
笔画出来得又快又稳。
不需要蘸墨。
不需要等干。
写完一个字。
直接写下一个。
她连着写了好几个字。
速度比毛笔快了不止三倍。
她的手指握着钢笔。
笔杆在她的虎口处微微转动。
找到了一个最舒服的角度。
然后她的手稳了下来。
开始快速地写。
字迹从一开始的试探。
到后来越来越自如。
越来越好看。
她写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。
然后她停下来。
她看着纸上的字。
看了一会儿。
然后她又拿起笔。
在纸的角落里。
写了一行字。
写得很快。
写完之后。
她把纸翻了过来。
字朝下。
扣在桌上。
然后她抬头看陆辰。
她的表情很平静。
像什么都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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