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简言从人群中走了出来。
他今天和平时不一样。
黑色的戗驳领礼服熨帖地裹住他宽阔的肩背,腰线收得利落,裤管笔直地垂到鞋面。
他微微扬起下颚,那道线条从耳根一直拉到喉结,硬朗又锋利。
他有一双很特别的单眼皮眼睛,眼尾微微上挑,浅灰色的瞳仁在阳光下颜色更淡,像结了薄冰的湖面。
那双眼睛里的光一直很凶,满是攻击性,随时都能骂人。
可是此时,他的眼神很疏冷。
他站的姿势也很挺拔,和平时吊儿郎当站没有站相的样子完全不同——
左手插在裤袋里,右手垂在身侧,香槟杯的细长杯脚夹在指间。
周围的宾客来来往往,他优雅地站在原地,高贵疏冷,进退有度。
他旁边站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子。
裙子是正红色的,收腰,裙摆刚刚到小腿,露出的脚踝纤细白皙。
她的脸很小,下巴尖尖的,五官精致得像瓷偶师最得意的作品。
一双杏眼乌黑明亮,鼻梁秀挺,嘴唇涂着与裙子同色系的口红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两边各浮起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她的仪态很好,脊背笔直,下巴微微抬起,目光从容地扫过人群,像一朵开在花园最高处的红玫瑰——
知道自己在被人看,也知道自己值得被看。
两个人之间隔着半步的距离。
不远不近,像是被什么无形的线牵着。宾
客们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打量,有人悄悄说了句“真般配”,旁边的人点了点头。
夏简言没有看那个女孩子。
他也没有看任何人。
一杯香槟递到面前,他接过来,浅灰色的眼睛垂了一下,又抬起来。
有人上来寒暄,他微微侧头,用那种不高不低、不带任何情绪的声音回了一句。
又有人来敬酒,他举了举杯,杯沿的高度恰到好处,不远不疏,不近不谄。
他不像平时那样了。
平时他会在宴会上烦躁得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哈士奇——
酒杯随手一搁,转身就走,谁上来搭话他骂谁,“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跟我说话?”“滚远点,别挡道”。
他那种疯是外露的,写在脸上的,所有人都看得见的。
今天他没有。
他站在那里,高贵,冷漠,得体。
每一个动作都透着贵族的矜贵,每一句话都简短而礼貌,和众人保持着距离感。
白羽然看着这一切,后背爬上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。
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不习惯。像
看着一只每天都在家拆沙发、咬拖鞋、把垃圾桶翻个底朝天的哈士奇,忽然有一天端端正正地坐在门口,不叫不闹,还冲你优雅地点了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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