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芍君立刻站了起来,一脸凝重地看着孟茯苓。
“大哥走了多久了?”
孟茯苓此刻也是面沉如水,他咬紧了牙关,生怕让妹妹听出自己声音里的颤抖:“三天。”
孟芍君冲了出去,孟茯苓在她身后喊道:“你要去哪儿?已经三天了,你追不上的!”
孟芍君没有理会孟茯苓的话,头也不回地在风中留下一句。
“总要试一试才行!”
孟芍君大病初愈,一口气冲到马厩已经气喘吁吁,可她来不及休息,牵出家里最快的一匹马,便冲了出去。
孟芍君追了五天换了三匹马,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,都没有追上,只好无奈返程。
岂料,在回城的山道上,突然下了一场大雨。
春雨又急又密,不一会儿山路就变得泥泞湿滑无比,根本没有盘马之地。
孟芍君没有办法,只得下马步行。
走了许久,才遇到一家野店。
孟芍君将马拴在路边让它吃草休息,自己则踏进小店,要了一壶热酒靠在墙上闭眼歇息。
连日来的奔波让她心力交瘁,旧伤未愈的身体疼得像散了架。
就在她累得快要昏过去时,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。
是宫卿正和一群农妇在一起。
孟芍君觉得有些奇怪,像末秋这种文质彬彬,一脸书生气的人,怎么会与同一群不通文墨只懂劳作的农妇混在一起?
但孟芍君并没有打探别人隐私的兴趣,索性继续闭眼休息。
淋了雨的衣衫,湿哒哒地贴在身上传来一阵痒意,孟芍君下意识隔着衣服去抓。
挠着挠着,那湿润的触感却越来越明显,直到半条胳膊都已麻痹,也没有消失。
这时耳边传来一声惊呼,“呀!姑娘,你的手臂!”
孟芍君这才睁开眼睛,发现刚刚抓挠的手臂,正淋漓地冒出血迹。她赶忙翻开袖子一看,原来是手臂被抓破了,而冒出血迹的地方正是那熟悉的暗青色痕迹。
孟芍君心上拂过一丝烦躁,连脸上的厌恶都不愿矫饰。
又来了!
此她重生以来,这暗青色的尸斑,就如同附骨之疽挥之不去!纵使有春日醉,可以抑制这种尸斑的形成,可终究不是根治之法,她怎能不烦!
酒娘的呼喊惊动了末秋,顺着酒酿的目光看了过来,孟芍君赶忙拉起了袖子。
末秋认出孟芍君之后,和那群农妇说了两句什么,便走了过来。
走到跟前,末秋作势要深揖一礼,孟芍君抬手打住。
“何必多礼,你我都不是这种拘小节的人。”
末秋闻言也不再客套,撩袍落坐。
“孟姑娘,怎么会出现在这乡村野店?”
想到自己五天的奔波却仍未能挽回大局,孟芍君叹了一口气。
“说来话长。末姑娘又怎会在此地?”
孟芍君不愿多说,便趁机转移了话题。
末秋朝那群农妇看了一眼,嘴角竟带着淡淡笑意。
“访友而已。”
孟芍君眉头一挑,“我只知道末姑娘来京城是为寻亲,却不知还有访友的目的?”
她此话本是好奇绝无讥讽之意,可话一出口,孟芍君便察觉了此话有些歧义,显得十分无礼。
连忙找补:“抱歉,一时口快。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可末秋却并不介意,她只是浅浅一笑带着几分腼腆的含义。
“其实,孟姑娘这话说得也不错。末秋此生之志,便是能够成为这天下所有女子的挚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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